发布日期:2023年06月13日
为进一步扩大单位(部门)日常运行经费管理权限,优化审批程序,提高工作效能,本着节支增效的开支原则,结合学校日常运行经费开支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单位(部门)日常运行经费适用范围
是指除在职人员经费(包括基本工资、绩效工资、津补贴、绩效奖等)、专项经费以外的单位(部门)日常运行的各项经费。
二、单位(部门)日常运行经费标准
(一)二级学院
1、基本运行经费
各二级学院基本运行经费每年30000元。
2、生均经费
按二级学院实有学生数核定。核定标准为100元/生?年。学生数以教务处在上年12月20日提供的实际注册学生数为准。
3、收费奖惩经费
二级学院学生的学费、住宿费缴费完成指标定为97%。对完成缴费率在97%及以上(四舍五入,下同)的(统计截止时间为上年的12月20日)二级学院,增加下年的日常运行经费;对未完成缴费指标的二级学院扣减下年的日常运行经费。
奖惩标准为:学生缴费率超指标数每增加1%,日常运行经费增加1万元;学生缴费率未达缴费指标,每减少1%,日常运行经费扣减1万元。
(二)基础部、思政部基本运行经费每年30000元。
(三)其它单位(部门)
1、基本经费
部门岗位设置数在8人以下的基本运行经费每年10000元;岗位设置在8人及以上的基本运行经费15000元。合署办公按一个部门(单位)计算。
2、人均经费
以学校部门(单位)岗位设置坐班人数核定,核定标准为2000元/人?年。
(四)各党总支(直属支部)日常运行经费按150元/年?党员核定,列入党总支(直属支部)负责人所在部门。
(五)因学校工作实际,部门日常运行经费确须调整,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后予以调整。
三、单位(部门)日常运行经费支出范围
(一)二级学院、基础部、思政部的日常运行经费包括教学办公费和教学业务费两部分。
1、教学办公费(30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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